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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方案

2022-11-15 00:00

原标题:

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治市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山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面创优营商环境,激发高质量发展新活力,根据《山西省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方案》(晋政发〔2022〕16号)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全面深化“五有套餐”配套行动,深刻把握“三无”“三可”要求,对标国内一流水平,聚焦市场主体关切,坚持锻长、补短、强优、争先,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更高水平深化改革创新,推进全链条优化审批、全过程公正监管、全周期提升服务,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更多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服务我市建设全国资源型城市转型升级示范区,打造现代化太行山水名城,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聚焦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坚持系统观念和创新思维,强化制度创新和技术赋能,注重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环境,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总抓手,以数字化引领、协同化推进、场景化应用为突破口,以完善行政审批制度、加强事中综合监管和规范监管、强化事后联合惩戒、提升智慧政务服务水平为重点,大力推动营商环境建设向纵深推进,真正打造一流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企业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力争到“十四五”末,我市营商环境水平跻身全国一流,各重点领域形成一批可复制、易推广、能见效的制度创新成果,政府治理效能全面提升,在全国范围内集聚和配置各类资源要素能力明显增强,市场主体活跃度和发展质量显著提高,全市市场主体达到50万户左右。

三、重点任务

(一)打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1.破除妨碍公平竞争的不合理限制。全面清理资质资格获取、招投标、政府采购、权益保护等方面不合理限制条件。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推进实施第三方评估,加大反垄断监管力度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健全遏制乱收费、乱摊派的长效机制,着力纠正各类中介垄断经营、强制服务等行为。修订我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进一步明确政府采购活动中的禁止事项,严禁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

2.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制度。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山西省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的通知》,市直行政机关依照市级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对存在裁量空间的行政执法权进行细化量化,制定裁量基准;对省级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市县行政机关要严格执行,并可根据工作实际进行细化量化;市县行政机关细化量化各行政执法行为的裁量范围、种类、幅度要对外公布,并建立定期动态调整公开机制。

3.建立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共同体。畅通政策制度设计、执行、反馈沟通渠道,发现、研究、解决优化营商环境制度性瓶颈和体制机制问题,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供智力支持。配合做好《山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全面清理与优化营商环境要求不一致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2022年底前,制定出台推动办事情“靠制度不靠关系”尽快落地的配套办法。

4.加强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保护。依法、平等、全面保护企业家自主经营权、财产权、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强化执法监督,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定期组织甄别涉及重大财产处置的产权纠纷、民营企业和投资人犯罪案件,严厉打击侵犯民营企业投资者、管理者和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5.提高法院司法审判质效。深化智慧法院建设,健全包括网络、热线、手机端、自助端的立体化诉讼渠道。探索自助立案、预约立案、网上立案、跨域立案模式,实现立案环节100%的涉企纠纷案件当事人“最多跑一次”。开展违规延长、扣除审限问题整治,提高案件审理效率。深化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探索建立示范案件的先审先判及对调解失败案件的快审快判机制,完善涉企案件案前评估风险、案中听取意见、案结跟踪回访制度。探索成立商事、刑事、执行三个速裁团队,加快简单案件处理进程。推进投资者纠纷的多元化解,充分利用线上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建立委托调解等切实可行的对接模式,对投资者提供全面有效的保护。

6.加快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重点在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执法频率高、多头执法扰民问题突出、专业技术要求适宜的城市管理、市场监管、文化市场等领域加大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力度。严格履行跨领域跨部门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程序,统筹配置行政处罚职能和执法资源,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力量下沉。

(二)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

7.实行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管理。按照全省“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要求,进一步规范改革中行政审批事项划转,编制《长治市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并建立“一枚印章管审批”事项动态调整机制,规范审批事项管理。

8.开展极简审批行动。清理取消一批变相审批,清理规范目录管理、登记注册、年检年报、指定认定等行政管理措施。试点一批投资项目免予技术评审,对不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安全的重大项目和不涉及环保、生产、生命财产安全的企业投资项目及实施承诺制办理的政府服务、区域综合评估项目,原则上不再组织技术评审,实行设计人员终身负责制。持续开展减事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证明的行政审批事项“五减”标准化改造,逐项明确许可条件、申报材料、审批程序等内容,制定业务受理操作手册,提升行政审批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探索一批智慧审批服务,推动涉企简易审批事项“秒报秒批”,强化“12345”热线服务功能,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优化提升市场主体办事体验。

9.加大工程建设领域简政放权力度。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建筑工程建设项目“多规合一”“联合验收”“联合测绘”等。优化市政设施接入服务,依托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行规划许可、绿化许可、路政许可、占掘路许可全程网办、并联办理。试行行业综合许可改革,制定出台《社会简易低风险项目办理建筑许可实施方案》《市政公共设施外线审批实施方案》等专项领域的“一揽子”解决方案和线上服务方案,让企业办事“一站搞定”。

10.全面推行“一项目一方案一清单” 审批模式。在项目前期策划服务基础上,项目立项前启动 “一站式”审批服务,根据项目类型、投资规模、用地位置等情况,为每个项目拟定一套专属审批(代办)方案,明确包含审批事项、审批要件等要素在内的审批清单,做到让企业一次申报、一单告知、一站办结。

11.便利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深化企业开办“一件事”改革,推行登记注册“一网通、一窗办、半日结、零成本”,将登记注册、公章刻制、发票申领及银行、社保、医保、公积金开户纳入全流程管理。深化“一照多址”“一证多址”改革,推行“一业一证”改革,探索“多业一证”审批模式,推进企业年报“多报合一”改革。试行市场主体登记确认制,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府院联动机制,进一步简化市场主体程序。开展市场准入、退出综合效能评估,畅通市场主体对隐性壁垒的意见反馈渠道和处理回应机制。

12.推进高频资质证件跨区域互认。在货物报关、银行贷款、项目申报、招投标、政府采购等业务领域推广在线身份认证、电子证照、行政审批专用电子签章应用。鼓励认证机构在认证证书等领域推广使用电子签章。2022年底前,基本实现个人高频服务事项和企业生产经营高频服务事项资质资格证件互认通用;2023年底前,基本实现本市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原则上一律免于提交,能够提供电子证照的原则上一律免于提交实体证照。

13.优化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服务。清除招投标和政府采购领域对外地企业设置的隐性门槛和壁垒,全面清理在招投标活动中要求投标单位必须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支机构等排斥外地投标人的行为。推进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按照省市部署要求,推动落实评标评审专家共享,推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与国库支付系统信息共享,实现工程款支付网上查询。鼓励采购人提高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和预付款比例,加大价格评审优惠力度。定期组织召开招标投标监督联席会议,研究招标投标工作形势和存在问题,商定解决方案和办法。探索建立长治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估委员会,对存在重大争议和专业技术性强的招标投标活动开展争议论证工作。

14.优化知识产权保护和服务。开展打击知识产权侵权专项行动,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全链条服务和快保护体系。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专项行动,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15.优化纳税人办税服务。推进“十一税合一”申报、小微企业按季度申报。全面推行电子发票(票据),推进无纸化报销、入账、归档、存储。进一步优化纳税缴费流程、精简申报资料、扩大“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范围。公开办税事项“全程网上办”清单,完善申报表“预填”制度,打造功能齐全、操作简便的一体化网上办税平台。加强24小时自助办税厅建设,完善“网格化”自助办税体系。优化自助办税终端的功能应用,拓展自助办理事项,逐步实现90%的常办涉税事项可在自助办税终端办理,全面推行发票线上申领、线下自取或邮寄TOT送达服务,实现“即来即领”“不见面”办税服务。

16.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加快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推动口岸和跨境贸易业务统一通过“单一窗口”办理,实现通关和物流操作快速衔接。推进铁路、公路、航空等运输环节信息对接共享,提升多式联运水平,实现运力信息可查、货物全程实时追踪。优化海关查验作业模式,完善企业申报容错机制,继续实施两段准入监管模式。

17.提升涉外服务水平。开设“长治市外商投资指南”专栏,向外籍人员及时精准提供我市投资、工作、生活指南等信息,方便其及时准确了解我市的引资优势、产业平台、投资促进政策等关键内容,不断提升我市国际知名度和国际传播能力。整合梳理各部门涉外审批服务事项,为外资企业设立和发展、外国人和港澳台居民及华侨来长创业投资、就业发展,提供办事指南、涉外政策查询、便民服务等指引服务。

18.探索“区块链+政务服务”应用。推进“区块链+职业技能培训”“区块链+工伤保险一体化”国家区块链创新应用试点,探索区块链技术在政务服务、交通物流、会计、统计等领域的应用。

(三)打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

19.建立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在市场监管、税务、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生态环境、矿产资源、能源、安全等重点领域率先开展信用等级评价。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中进一步提高信用风险分类结果运用率,合理确定双随机抽查的对象和比例,运用率不低于60%。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推进跨地区信用标准互认、信用信息共享和联动奖惩。积极推行“承诺+信用管理”的政府采购准入管理制度。

20.加快构建新型综合监管机制。健全完善以信用监管为基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互联网+监管”为主要应用的新型综合监管机制。依托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建立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联动响应和协同监管机制,实现“一处发起、全网协同”。推进职业技能培训、房屋建筑类建设项目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建立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机制,实现企业群众“有求必应”、政府部门“无事不扰”。

21.探索更具弹性的包容审慎监管。推行柔性执法,依法编制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和首次轻微违法免予处罚事项清单。探索开展“沙盒监管”、触发式监管等包容审慎监管试点。在市场监管、文化执法、劳动监察、生态环境等领域实施以信用报告代替企业办理无违法违规证明。

22.强化重点领域全链条监管机制。监管部门要探索建立重点监管清单制度,明确重点监管事项、程序、方法等。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重点领域,实行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的严格监管,守住质量和安全底线。加强互联网医疗执业行为评审评价,强化医师执业行为监管。

23.探索企业重整期间信用修复机制。建立健全信用评价与修复工作规范,加强市场监管、税务、银行、保险、证券等部门信息共享交互,为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开展信用修复,及时调整信用限制和惩戒措施。

24.健全完善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立健全“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制度,持续开展政务失信专项治理,全面清理“新官不理旧账”问题。深入推进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2022年底前,制定出台推动“新官理旧账”尽快落地的配套办法。建立政务诚信评价机制,定期对各级各部门开展政务诚信评价,主动维护政府诚信。建立健全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

(四)打造开放开明的人文环境

25.打造政策全生命周期服务链。强化涉企政策从研究制定、执行落实到废止退出全过程管理,严格落实市场主体参与政策制定制度。加快对接全省统一的涉企政策云平台,整合优化应用场景,推动“企业找政策”向“政策找企业”转变。推行认定类、指标达成类等政策“顶格优惠”“免申即享”。积极建立“惠企政策信息平台”,研究建立政策兑现信息化服务平台体系,开发应用政策查找、政策匹配、政策推送、政策解读等功能,解决相关政策“找不到、看不懂”等痛点。

26.打造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链。聚焦企业注册登记和生产经营过程中用工、融资、税费、招标采购、知识产权、法律等服务,以及注销或者破产等全生命周期事项,分类梳理编制服务事项清单,整合推出一批“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标准套餐。

27.打造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链。积极落实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深度融合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自然资源“三级联办”系统等建设任务,实现项目全程电子化申报、不见面审批、可追溯监管。推行重大项目、重点工程“首席服务秘书”制度,实行重点投资项目“项目长责任制”。

28.打造自然人全生命周期服务链。围绕自然人出生、户籍、教育、就业、住房、医疗、婚姻、生育、退休、后事等10个阶段全生命周期事项进行精准梳理,编制自然人全生命周期服务事项清单,分类推出“一件事”办理套餐。

29.打造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共享链。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持续开展不动产登记“清零”行动,推进不动产登记、交易、缴税“一网通办”“一窗办理”。完善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制度。增加义务教育资源供给,保障持有居住证的适龄随迁子女在流入地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构建多层次的医疗保险制度,解决好就医难、报销难问题。逐步实现电子病历、检验检查结果、诊疗信息等在不同医院互通共享,推动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检验报告、检查结果等信息对个人开放查询。支持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打造城市社区“10分钟健身圈”。

(五)打造优质完善的要素保障环境

30.深化“承诺制+标准地+全代办”改革。2022年底前,进一步完善加快推进“承诺制+标准地+全代办”改革工作的配套机制。坚持政府定标准、企业作承诺、过程强监管、信用有奖惩,进一步拓展延伸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范围。落实《山西省“标准地”改革工作指引》,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出让“标准地”宗数占本开发区工业用地比重不低于80%,探索推进生产性服务业“标准地”改革。深化“多规合一”、“多测合一”改革,推进涉审中介服务事项改革,建立项目前期服务机制。制定出台优化小型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审批服务制度,推动“成交即发证”“交地即开工”“竣工即登记”。实行承诺事项清单制(将可承诺办理事项一单化)、容缺受理制(推行更广泛的容缺受理)、一企一策制(前期介入为企业量身定制办理模式),由企业自由选择承诺制事项,实现“多诺合一”。

31.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创新要素配置体系。健全创新激励机制,构建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分配机制。大力支持科研院所开展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混合所有制改革。发挥市场对技术研发方向、路线选择和创新资源配置的导向作用,推动市场主体间联合创新、创造、创业,改进科技项目组织管理方式。加快落实外籍“高精尖缺”人才引进政策。

32.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全面承接国家、省相关政策,延续整合现有政策,研究制定我市的实施细则和工作举措,重塑长治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体系。出台《长治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长治市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等,重点探索重大科技项目“揭榜挂帅”制,着力解决我市重点产业转型发展中的重大技术问题,以持续的技术突破引领产业技术创新能力的提升。出台新型研发机构配套政策措施,建立我市新型研发机构梯度培育成长机制,壮大创新主体,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转移,提升区域自主创新能力。通过高标准创新政策的创设,筑牢全市创新驱动政策基础。

33.优化市政公用设施接入服务。推进水电气暖网联动报装改革,全面整合服务事项、业务流程,统一入驻政务大厅专窗和“三晋通”App专栏。对接入工程涉及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绿化许可、涉路施工许可等实行全程在线并联办理,对符合条件的实行告知承诺管理,对虚假承诺、违反承诺等行为实行惩戒。

34.推广配网供电精益化服务。聚焦少停电,实施老旧开关、配变融合终端改造升级,试点智慧台区、智慧站房等终端应用,提升配网主动感知和自愈能力。全面推广带电作业,落地应用旁路作业车、移动箱变车等先进装备,业扩和配网工程不停电接火率分别达到100%和40%,供电可靠率保持99.9%以上,带电作业实现四大类33个项目全覆盖。压缩高、低压办电环节至4个和3个,创新“四个一”绿色办电模式。高压单电源办电时限不超过22个工作日,高压双电源办电时限不超过32个工作日(不含客户受电工程设计和施工环节),三零服务低压非居民办电不超过15个工作日,居民办电不超过3个工作日。

35.提升金融服务水平。用好各类金融政策和资金,扩大直接融资规模,持续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全市重点项目、产业转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支持力度,2022年底前新增贷款220亿元以上,全社会融资总量达到400亿元以上。发展“普惠、科技、绿色、供应链、开放”五大特色金融,积极争取金融信创全国试点,开展金融产品创新认定评比活动。积极发挥首贷续贷中心平台作用,提高首贷占比。推进市县融资担保一体化改革,构建2:2:4:2风险分担合作模式,力争使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建立常态化融资需求推送机制,定期收集企业(项目)融资需求向金融机构推介、发布,每季度发布一次融资需求推送。探索财政、社保、公积金、税务、海关、水电气网等公共数据及各类信用信息依法向金融机构开放。推动银行机构和涉信贷有关部门简化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限、提高服务效率。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健全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组及办公室工作制度,完善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人员力量配备,打造一支素质高、能力强、懂业务、能创新的营商环境建设专业化干部队伍。各县区和市直有关单位要细化实施方案,形成工作有力度、成果可预期、市场有感受的任务清单,并报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组办公室备案。

(二)深化协同推进

完善全市营商环境18个专项小组工作协调、对接、调度机制,完善市本级与县区、牵头部门与配合部门的通力协作、结对攻坚机制,逐项制定指标专项提升方案,加快构建全市统一、上下联动、精准创优的“一盘棋”营商环境建设新格局。

(三)强化信息支撑

深入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加快政府治理数字化转型,充分发挥大数据对政府管理、服务、运行的深度赋能作用。依托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动全市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标准统一、整体联动、业务协同,全面推动政务服务从“一网通办”向“一网好办”转变。深化政务信息资源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设,提升数据汇聚、治理、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能力,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实信息保障和数据支撑。

(四)强化宣传推广

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宣传平台,使用市场主体能够广泛理解接受的语言形式,及时准确地进行形式直观、易看易懂的营商环境文件解读和政策宣传,尤其是要进一步加强对于便民利企创新改革举措成效的宣传,积极引导企业群众真正理解和认可我市在营商环境领域的诸多尝试和改革探索。同时积极将我市在优化营商环境领域形成的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做法,进一步推广至全市域、全省域,形成长治经验。

(五)强化督导考评

加强对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的督促指导,重大改革、重点工作纳入“13710”信息化督办系统,实施清单式、项目化全程跟踪督办。建立典型案例通报机制,既抓正面宣传,又抓负面曝光。创新考核评估方式,突出市场主体感受度和政策落实精准度,运用国家营商环境评价18项指标体系,结合长治实际制定考评方案,对各县区和相关市直部门开展年度考评。强化考评结果应用,对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推进落实不力、进度滞后的进行约谈,对严重损害营商环境的,依纪依法向有关部门移交问题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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